2)17摇旗(一)_明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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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使个眼色,侯大贵手痒多时,二话不说,揪过李可受,手起刀落,砍了脑袋,鲜血顿时喷溅满整个石阶。

  几个官吏肝胆俱裂,惊呼着便吓晕过去,戴一相脸色煞白,唇齿颤动:“贼寇就是贼寇,你便杀了我,我也不会屈从!”话音刚落,就被侯大贵提溜过去,割鸡般割了脖子。

  血淋淋的两颗人头摆在阶前,余下诸官吏要么已经昏厥,要么惊恐的说不出话来。赵当世望着他们,知道今日之事绝不可拖泥带水,着人将昏过去的人泼醒,高声道:“我赵某素敬读书人,今诚心求贤,只为打破朝廷昏庸统治,还百姓一个公道,给天下一个太平,尔等之中只要有才能者,不计人品身份,我都愿录用。”顿了顿又道,“不瞒诸位,今纵然将诸位释去,于衙外为其他人马所得,死相定然较此二位要难看百倍。今日诸位愿意为我赵某施展才能者入伙,不愿的,我赵某也当个好人,手快刀利,痛快送尔上路。”

  这番话说完,底下各官吏多黯然垂泪。赵当世等得焦急,又看了看侯大贵,侯大贵心领神会,呼道:“送尔等上路!”挥舞腰刀,眨眼间便劈倒两人。那些官吏虽然心中惧怕非常,但也不知怎地,就是没人开口求饶。眼见阶下已经伏尸七八具,血流成渠,赵当世好生失望,转身要走,却有人高呼:“小人愿为将军效力!”

  赵当世心神一荡,急看过去,但见后排一着青衫者正挺立上身,朝自己这边看来。侯大贵恰好杀到他这里,闻听此言,愣了神,抬眼看向赵当世。

  赵当世三两步走到近前,扶起那人,细细观之,只见那人四十左右年纪,身材瘦削,獐头鼠目的,颌下还留着几根凌乱的胡须,形象气质十分符合赵当世脑海中对“奸商”的定义。

  “敢问先生尊讳?”观感不佳并不妨碍赵当世接纳此人,万事开头难,不管好歹,现今已有第一人主动投顺,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小人何可畏,见将军陈词激昂,甚为之动,心情涤荡之下甘愿为将军召,衔环负鞍,尽绵薄之力。”

  此人脸皮之厚,尤胜杨成府。赵当世在心里给了他头一个评价,脸上如沐春风:“何先生深明大义,足见智虑过人。赵某需要的便是先生这般知进退、明是非的英才。”紧接着道,“先生家居何处,我立刻着人前去保全尊府上下。”

  那何可畏要摇摇头道:“承蒙将军好意,小人父母早亡,妻子亦没,已经孜然鰥居多年,只有草庐一座,微不足道。”

  赵当世暗自点头,这厮光棍一个,怪不得毫无顾忌。此人其他不明,单凭这张厚脸皮以及胡乱放炮的那张臭嘴,倒似有可用之处。

  当下他不再追问其他,派了几名手下跟着何可畏,令他回家收拾细软,顺便再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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