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七章:为大将军身前挡刀_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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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实际战斗表现,进行判定来分发斩获的敌军首级。

  战场之上表现不佳的,自己是不分给首级,甚至还是给予一些惩处,而那些表现优异的则多分敌人首级,然后各小队再以吃大锅饭的方式平分首级封赏。

  其实,张诚自打出镇宣镇北路地方后,就开始在自己的军中如此执行,每次临战斩获的敌人首级,只是用力向上官和朝廷表功之用。

  而在他的军中则是按照各队、局、司、部的战场上的综合表现,来核定各营各部每战的功绩。

  张诚在战前都会给各部下达明确的军事任务,并非是像其他将领那样只是笼统的下达军令,所以宣府军这边也就能更好地考核各营各部的战场表现,结合既定任务完成情况来核定功绩。

  而立功之后的奖赏,除了升职、赏银、赏田地、赏宅院、免税、免徭役等等之外,张诚还依着秦朝时的规矩,增加了一些如抵罪、赎罪的赏赐,以及记功折罪的规定。

  升职、赏银、赏田地等等都好说,抵罪便是可以用所获军功折抵自己所犯罪过;赎罪就是以自己获得的军功帮助自己父母、兄弟、姐妹等等赎罪免罚。

  而记功折罪就显得有些特别,其意就是将自己的军功记入名册,暂时不领封赏,以为今后折抵罪过时使用,比较类似于存钱在银行的感觉。

  这一系列的军功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宣府军将士想要获取军功的热情,但光靠奖赏激励终究难以维持长久。

  在宣府军中,与军功赏相对应的便是处罚制度,张诚对于麾下的要求更是严苛,虽然平时不欠军饷,且吃得也比别镇兵马为好,三日内必有肉,但军规军纪也比别镇更为严格。

  正是在张诚一手大方封赏,一手大棒惩罚的制度之下,再加上装备精良,操练有素,才使他所率领的宣府军成为了大明第一强军。

  而今,他更发现自己治下的军民百姓们,都以成为自己麾下一名战士为荣,甚至哪一户中有男丁在永宁伯麾下当兵,都是他们炫耀的资本。

  不止民间对官兵的看法改变,由最初的鄙视转换成了如今的仰望,就连宣府军内的那些英雄也被战士们所崇拜,成为他们争相仿效的对象,并暗暗发誓下一次自己也要拼力杀敌,争一枚勋章回来。

  …………

  正是看到了勋章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张诚才想起来后世的军衔制度。

  军衔是军人的一种荣誉,军衔制是以军官的职务、资历、贡献、才能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定标准,并依此来决定将官们的军衔晋升。

  同时,军衔制度也能够进一步理顺军官的编配关系,还能极大地增强将士们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更可以提高军官的素质,以加强对军队的指挥、管理、保障和协同等方面。

  不过,对于此时的大明官将们来讲,军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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