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36章 很惭愧,做了一点微小的贡献_带着工坊系统成为超级军火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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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采权能否进行彻底的转让?”

  “不能。”韩峰在这种事情上没有打马虎眼的必要,而且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解决办法:“不过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合资企业的方式规避掉这个问题,您知道CAF这边的法律并不严格。”

  “这样不好。”

  韩峰话音刚落,对方就马上拒绝了这个想法:“我准备把这件事情办成对外投资范例,所以不要搞任何擦边球的行为,一切都需要完全符合CAF方面的法律,我知道你在这里的影响很大,但我们跟那些殖民者不一样。”

  韩峰此前并没有听说过何为对外投资范例,但听上去似乎很牛逼的样子,而且既然叫“范例”,难道还准备让别人学着干?

  不过,无论电话那边的人有何种想法,如果不搞合资企业的话,那剩下的唯一办法,似乎就只能是让华夏铝业投资韩峰的BI集团了。

  而这是韩峰并不愿意看到的,他可以在具体的项目上跟其它公司合作,但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被稀释。

  哪怕出去1%都不行。

  于是韩峰组织了一下语言然后说道:“但是因为BI集团业务的特殊性,我们不能接受其它公司对我们进行投资,这可能影响客户对我们中立立场的质疑,因此除了合资公司模式之外,似乎没有更好的选择。”

  “哈哈哈哈……”听筒中传出一阵笑声:“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让华夏铝业去投资伱的公司,而是由你的BI集团直接经营那座矿场,然后把采矿业务外包给华夏铝业。”

  对方提出的提议直接让韩峰目瞪口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好家伙?让华夏铝业一个堂堂央企给我干转包?

  这个想法的本质类似于学校把食堂承包出去,每月收取一定的承包费,而食堂经营的利润则全归承包方所有,这种模式下食堂本身仍然属于学校,但实际经营者却跟学校没了关系。

  当然食堂作为学校的次要业务,承包出去很正常,但一个矿场把最核心的采矿业务承包出去,已经属于转包的范畴。

  如果是工程建设行业的话,这种转包行为在华夏是被严格禁止的,但一来国外并无这类规定,二来采矿也不属于工程建设,自然可行。

  “这样当然可以,只是不知道对方那边是否会愿意?”保险起见韩峰再次确认了一遍:“毕竟做转包这种事情说出去……”

  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他们愿不愿意不需要你来管,只要你同意这个方案,我自然会有办法。”

  这并不是韩峰第一次跟这位工作人员联系,但这一次对方的语气让他意识到这个人的身份必定不简单。

  “既然如此,我这边就等着您的好消息了。”韩峰自然不会蠢到去开口询问身份问题,况且那样很容易导致整个世界观崩坏。

  仅仅三天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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