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00章 大北方条约与北方要塞_从巨魔部落到精灵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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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0章大北方条约与北方要塞

  除了针对暴动的裁决外,被称之为‘大北方条约’的多边协定,也在后续的几天中被订立。

  该条约的内容,为符文议会参考远征军的意见后、再经过内部的讨论而直接定立的,失去了所有谈判余地的角蹄种们,在这纸协议面前就只有点头的份。

  条约的第一项,就强制取缔了‘天赐高原’这个地名称谓;

  ‘天赐’?是给谁的天赐?这片土地自古以来都是黑森林巨魔的属地,角蹄种至多也只是个‘租客’而已。

  因此,此方区域自此以后,将以黑森林的方位为命名出发点、改称‘大北方高原’,角蹄种诸盟不得擅自使用旧称。

  条约第二项,则规定黑森林对此地拥有‘广泛宗主权’;

  所有生活在‘大北方高原’的生物,无论他们是何族、何属,都将自动成为符文议会与黑森林民众政权的宗属。

  宗属有义务成为宗主的藩篱、有责任推广巨魔语成为通用语

  宗主有责任调解宗属间的矛盾,有义务在面对强敌时为宗属提供武力庇护

  等等

  条约第·项,规定‘土伦行者’、‘土伦部’等称谓全部废弃,此方诸宗属盟族,以后将以氏族为核心、形成新的正式名称。

  也即是说,诸部的政治架构、自我认同,都将以‘氏族’为基础、再花费漫长的时间重新建立;

  ‘下河盟’、‘左河盟’、‘右河盟’其内诸民众,将在强行被归属于诸氏族的前提下,被称之为‘某某直立种’;

  比如,归于阿德勒氏所属的民众,将成为单独的‘阿德勒直立种’;

  归于哈丽玛氏所属的民众,将成为独立的‘哈丽玛直立种’;

  而其余诸氏族,也会严格的按此规则确立各自的‘种属’。

  在这一项的补充细则中,黑森林巨魔本着‘持久和平’的理念、为了避免如此前那般惨剧的再次发生,特意为诸氏族保留了充分的‘脱盟权’;

  无论是哪一个氏族,只要在各自的‘盟’中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都将拥有着向执政府‘宗属司’申请‘脱盟’的权力;

  在得到了符文议会的首肯后,它们就可以建立起一个新的、完全属于自己氏族的‘盟’,从而脱离原盟、单独成为黑森林的宗属。

  再之后,就是与经贸协定等相关条约了。

  首先,大北方高原诸部此后将全面推广使用,由‘饭币’改称为‘黑森林币’的法定货币;

  其次,黑森林将以诸盟此后五十年的粮食收获为抵押,向各盟发放、用途被限定为从黑森林中购买‘安保服务’、建材工具、粮食等‘商品’等的定向贷款;

  其发放单位,是本部正筹备中的‘黑森林第一银行’,详细的计划此处暂且略去不提。

  再次,是超前了些的一项条款,规定黑森林与诸盟彻底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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