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零四章回归_重生之白给by毛肚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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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四章回归

  用刀在墙上凿出来的,自然看不出笔迹。

  宗锦皱着眉,指腹细细摸过那些笔画纹路,只能依稀辨明对方手里的刀不错,痕迹圆润,两头尖利,摸不出什么粗糙的凹陷。这定然是依仗着刀本身的坚硬与锋利才能刻出来的,若只凭借着留字之人的力气,自当会有些因蛮力而破损的小块。

  鱼。烟。读。加。

  “离开赫连”,又是何意?

  既是提及赫连,想必是知道他是赫连家的人;可又没有杀了他,反而救他……这倒叫宗锦有些看不懂了。

  他细细思忖片刻,再往后退了几步,细看这字迹还有没有什么奇怪之处。

  宗锦抬起手,与肩膀齐平左右比了比。

  那字迹约莫在他鼻梁高,且一笔一划都很稳当,并不飘忽——可见这位置,该是在那人锁骨到胸口左右。

  他个子比寻常男子要矮,因而在这个身长范畴内的男人就如过江之鲫,到处都是。比如江意,比如赫连恒,都差不多这么高。看样子从字迹中是无法推断出什么了,宗锦也不再深究。眼下他更在意的事,是赫连恒如何了,江意有没有将他平安带回去,又是否寻到了大夫,替他好生医治。

  想到男人,那些丛林狼撕咬出来的狰狞伤口便在他脑中闪现。

  宗锦不由自主地咬了咬牙,这笔账他记下了。

  他忍着痛稍稍活动片刻关节,也不再想着看看外头的情形如何——既然有人救他,还替他包扎,那自然也不会将他置于危险之地——他转头回去稻草堆上抓起他的兵器,快步踏出了洞穴。

  果然,与他所预料地相差无几,外面天色渐沉,四处却郁郁葱葱,没有丝毫被火折磨过的痕迹。宗锦仔细辨认着方向,时刻低着头查看前路有无人迹。无论是敌是友,他须得避开人方为上策。

  经过那一觉的休整,他精神好了许多;伤该痛还是痛,但不至于影响到他的动作。

  远处红日渐沉,林子里道路泥泞,也不知那场暴雨究竟下了多久。宗锦混乱地思考着这些琐碎事,时不时便因记起赫连恒在电光下被群狼啃咬的惨状。每当想起,他便怨憎难平,恨不得立刻杀进乐正家,让他满门跪下谢罪。

  他穿着单薄的黑衣在林中跋涉,腰间红玉跟随他的动作时不时地摇晃。

  到天色完全黑下来之时,宗锦总算见着了岷止城的城门。

  大老远他便瞧见城楼上插成排的四棱旗,在阴冷的风里飘摇。曾几何时他视这四棱旗为祸害,而今时再见四棱,他竟忍不住勾起嘴角。

  他倏地加快了脚步,也不管背后的伤口是否受得住。

  疼痛一波波地涌上来,像远海的浪,不觉间他背后有了些湿意。那自然不是汗,而是伤口开裂后渗出来的血。但这并不妨碍宗锦一再加快,到他能看见完整城门时,他几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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