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39章 金山镇变局_非洲建国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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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9章金山镇变局

  1886年8月8日,伦敦《泰晤士报》在第二版发表了一篇头条新闻,标题为《阳光下的罪恶》。

  (1966年之前该报头版都是奢侈品广告,是以它的第二版新闻就成了头版新闻。

  另外该报也是此时段英国最为独立的报纸,不受英国政府控制。)

  新闻里详细报道了西南非洲白人自治的金山镇的贝利.希恩团体,以高利贷为手段,强迫破产金矿主以及他们的妻子和儿女成为矿奴、性奴以及雏妓。

  雏妓的最小年龄居然是9岁,严重违反大英帝国法律,法令,丧心病狂!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有大量从事卖淫的女性,12岁到37岁的女性占据了卖淫的主力。

  1885年英国出台法律,规定卖淫最低年龄是16岁。)

  而消费这些雏妓的人,大多是那些挖矿暴富的白人金矿主。

  更加残忍的是,为了让那些破产金矿主的孩子能够引发人们的善意,罪恶团伙故意弄残这些健康儿童。

  他们还训练残疾儿童偷盗拐骗,这些孩子每天弄不到钱就会被毒打不给饭吃,甚至要在开水锅里捞滑腻的肥皂,以此来锻炼偷盗技能。

  种种内幕详尽的令人发指,英国民众对于此等罪恶行径十分愤怒。

  当天就有数百人来到唐宁街集会,要求严惩罪恶团伙,解救被奴役虐待的幼儿。

  随着集会人群越来越多,自由派议员在下院大肆抨击保守派内阁不作为,居然放任殖民地的白人公然违反本土法律……

  鉴于集会的民众过多,以及自由派议员的施压,英国白厅殖民地部和内务部不得不派人出面澄清:内阁已经下令南华公司严惩犯罪团伙成员,并对这些罪恶分子处以重判。

  ……

  得到内阁指示后,南华公司大法官部门立刻进驻已被军官的金山镇,于8月召开公审大会。

  “大法官”部门首脑鉄澜是此次金山镇贝利.希恩罪案的主审法官,而乔森.斯坦顿则是成了此次的公诉人,方辉、李岩则是乔森.斯坦顿的助手。

  他们在暗访过程中搜集到的资料以及人证充足而详实,而且他们在实地走访过程也搜集到了更多的切实案例,触目惊心。

  甚至华人大亨李金虎也作为热心市民出庭作证,指认贝利.希恩等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胁迫威胁华商。

  经过十多天的审理,贝利.希恩犯罪团伙罪大恶极,必须施以极刑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大法官”部门把处刑意见呈交南华公司石老板审阅,石锦堂对此自然是赞同的。

  但是他还得考虑伦敦内阁的意见,是以他没有第一时间签署同意。

  又过了一周时间,南华公司就金山镇事件同内阁进行过许多次电报沟通,最终内阁艰难同意了南华公司:犯罪团伙成员终身监禁劳役,首犯处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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