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六十三节 达和约中奥拟签字 扬国威君臣议阅兵_命运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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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犯事者,皆由中华惩办。奥人欺凌扰害华人,皆由奥国地方官自行惩办,两国交涉事件,彼此均须会同公平审断,以昭允当。

  十二、开放阿巴斯、巴士拉、亚丁、荷姆兹西、马斯喀特五口通商。

  十三、通商口岸所取秤码、丈尺均按照中华海关部颁定式,由各监督在各口送交领事官,为昭划一。

  十四、中华货船进口并未开舱欲行他往者,限二日之内出口,即不征收船钞,倘逾二日之限,即须全数输纳,此外船只出、进口时,并无应支费项。

  十五、中华国民运货进口既经纳清税课者,凡欲改运别口售卖,须禀明领事官,转报监督官委员验明,实系原包原货,查与底簿相符,并未拆动抽换,即照数填入牌照,发给该商收执,一面行文别口海关查照,仍俟该船进口,查验符合,即准开舱出售,免其重纳税课。如查有影射夹带情事,货罚入官,至或欲将该货运出外国,亦应一律声禀海关监督,验明发给存票一纸,他日不论进口、出口之货,均可持作已纳税饷之据,至于外国所产粮食,华船装载进口,未经起卸,仍欲运赴他处,概无禁阻。

  十六、中华商船查有涉走私,该货无论式类、价值,全数查抄入官外,俟该商船账目清后,亦可严行驱除,不准在口贸易。

  十七、约内所指华民罚款及船货入官,皆应归奥国收办。

  十八、中华船只欲进各口,听其雇觅引水之人;完清税务之后,亦可雇觅引水之人,带其出口。

  十九、中华师船,别无他意,或因捕盗驶入通商各口,一切买取食物、甜水,修理船只,地方官妥为照料,船上水师各官与奥国官员平行相待。

  二十、奥国承认中华在埃及公国一切权益。

  二十一、赔偿中华商民损失及军费白银共8万两。”

  朝堂之上黄宗羲以抑扬顿挫的语调朗声念出了从阿巴斯传来的谈判结果。这是女皇回京之后召开的第一例会,到场的不仅有内阁各部大臣,还有来自商会与印度洋殖民地的议员代表,几乎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胜利者才有的得意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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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陛下,以上条款就龚大人与奥使谈判的结果,敬请陛下圣裁。”黄宗羲言毕恭敬地将手中的折子递给了龙椅上的孙露。

  “准奏。”孙露点头应道。

  “陛下圣明。”黄宗羲微微欠身接着又进言道:“如今条约既已达成,双方须在一日之内正式签字,但目前签字地点还尚未决定,臣等以为我朝既是战胜国,就理应让奥派使节来南京签字。”

  “黄首相言之有理,臣附议。”出列附和的是海军元帅李海。此次帝国舰队横扫印度洋,几乎全歼奥英联军。拥有如此骄人的战绩,作为海军尚书李海当然是希望能有机会在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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