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百九十四章 同行居然有乐进_我为曹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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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若于豪盛,则下必苦之。”

  拿出纸张来,曹晖先是写下了这么一句感悟,而后加上了贾谊新书当中的一段话:“即遇凶旱,必先困穷迫身,则苦饥甚焉。”

  这句话的意思,他是要告诉曹操,他已经明白了,有些东西不能被豪门所掌控。

  哦,对了,曹晖也是豪门,但他起码心还没有变过。

  在这种时代里,也没有他想要的东西,而且他想要的都已经获得了,没有多少欲望了。

  至于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这一点,对他而言还真不是问题。

  有老婆,有地位,还能够青史留名,说不定还可以在这个时代做一番事业,这都是让他动力十足的事情。

  至于培养儿孙,让他们获得更大的权利……

  不好意思,曹晖真没有想过。

  便像是袁绍、董卓这等人,后代也都活的不是太好,他也不可能违背的。

  几代之后,必然会出一个不孝子,到时候全家的一切,都会赔进去的,反过来要是能够青史留名,说不定还能够保住一点血脉。

  地位越高,让普通人越不爽,未来血脉能够保存的可能,也就变得更小。

  “……侄深知,前番时对时局认知不清,对天下理之不明,眼下终已明白,这般行为只会把普通人推向深渊。

  侄,必改之。”

  写完了之后,曹晖也才算是松了口气。

  这句话,或许以后还能落在某些古籍当中给人带来许多启发?就如同货殖列传以及贾谊新书一般……

  想到这些,他就心里一片火热。

  次日。

  阳光还没升起之时,他就找到了邮亭管事之人,将那封被火漆严严实实加印过的信郑重地交托出去,“尽快送达许都。”

  “嗯,某知道。”

  亭长接过信,同样没有慢待,将其小心放好之后,才对曹晖问道:“不知,此信可需加急?”

  他的表情,略微有些变化。

  曹晖稍微一想,立刻就明白了对方在担忧什么,摆了摆手道:“那倒是不必,并且此信只与我本人有关,与长社丝毫关系也无。”

  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要送信,还那么的严肃,换了谁来,怕是都会心中慌乱。

  他理解对方,这种小人物其实也挺不容易的。

  在这个时代里,既没有大人物能够依靠,也没有自己的势力可以靠拢,唯有一个职位以活全家。

  没有了这职位,他们家很可能会过的比普通人还不如,这一点不夸张。

  当然,就算曹晖现在告诉对方,这封信就是在说长社县的不好,对方也不会做什么事的。

  职责所在,若是他敢不送,那就不是去职那么简单了。

  很可能是人头落地。

  再恐怖一点,全家被诛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个年代,传信这个职业是很危险的,若是敢有任何一丝的慢待,轻则被杀己身,重则祸连全族。

  “告辞了。”

  待觉得没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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