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四章黑吃黑_老街中的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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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帮兄弟手里都沾过血,不像你跟娘们似的磨磨唧唧。”

  见到笑笑被明晃晃的刀尖顶住心口,赵凤声也是心急如焚,但在这种情况下,他很清楚歹徒的凭仗是什么,如果让对方拿着笑笑做筹码,自己肯定会投鼠忌器不敢妄自行动。而被歹徒牵着鼻子走下去,唯一的结果就是让他们逃回村子。事态紧迫,赵凤声不得不摆出想黑吃黑的下作嘴脸。

  击溃对手的心理防线远远是击败对方最有效的先决条件,赵凤声读过《博弈论》,里面讲到如何调节自己的心理,如何掌控他人的心理,赵凤声知道在复杂的对局中采取最佳策略才成为胜者。他现在的做法,和老祖宗流传下来的《三十六计》第一计瞒天过海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赵凤声镇定且跋扈的言语显然刺激到了挟持人质的连春,他终于听懂了赵凤声玩命跟随的来意。连春不是脑子不够数的傻瓜,见到三人骨子里透着的彪悍气息,横看竖看都不会是警察,简直比他娘的自己还像匪徒。一开始,他实在闹不明白科鲁兹从市里远远跟来意图是什么,这么简单的交谈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自己抢了人家的饭碗。常言道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怪不得眼前这人拼了命也要和自己过不去。

  赵凤声看起来还稍微有个人样,不过流露出跋扈痞气很是嚣张,前面那个从天而降的疤面青年,身上透着一股让人不舒服的阴冷气息,让他盯上一眼就全身发毛。十五弟就更别提了,光膀子,大文身,放到通缉犯里面都属于长相出众的角色。

  黑吃黑?拍电影啊?!

  这一切都打破了连春的惯性思维。

  连春眼珠转了两圈,试探性问道“兄弟,你求财?”

  赵凤声狠狠吐了口吐沫,一拍大腿,“草,你这不挺上道啊!”

  求财也比拼命好,连春悄然出了一口气,掏出兜里仅剩的几百块钱,摆出可怜模样道“兄弟,就这点了,如果身上富裕,也不至于冒着蹲大狱的危险去干这事。老弟你放心,以后如果是你先踩的点,我们绝不会再去下手,咱都是吃这碗江湖饭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你说是不?”

  看到几张红灿灿的老人头,赵凤声怒目圆睁,冲大春身后的阴冷青年恶狠狠道“妈的,敬酒不吃吃罚酒!花脸,给他俩放点血!”

  花脸眯起眼向前缓缓走去,右手熟练摆弄起匕首,二十公分的凶器在他五指中如蝴蝶穿花般轻盈飘舞,精钢浇筑的刀身在骄阳下绚丽夺目,煞是妖娆。

  连春可没心情欣赏花脸娴熟的玩刀技法,即使大太阳在头上罩着,也觉得从身上泛起一股凉意。他只不过是个抢孩子为主的惯犯,从没有和道上猛人进行过玩命厮杀,脸上有条长长疤痕的年轻人从头到脚都浸透着血腥味,十分邪乎,让他不由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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