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104 章_我家小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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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该在辽阔的天地自由地翱翔。

  “主子!”

  明初急急忙忙起来,看着头也不回的少女,只能回头抓了几支簪子追了出去。

  ……

  “所以,姑姑您也没有办法,是吗?”屏退宫人的未央宫中,赵锦绣仰着头凝望远处的宫装妇人,她浓密的长睫在微微颤动,红唇紧咬,一双水波粼粼的杏眼揣着难过和不甘。

  即使她早就清楚天子一言已成定局,可她还是心有不甘。

  当朝皇后赵忘忧今年四十有余,她柳眉银盘脸,与赵锦绣有几分相似,却比赵锦绣更为冷清,如果说赵锦绣是高楼上贵不可攀的牡丹花,那么这位全天下最尊贵的女人更像是凌寒独自开的梅花。

  她很少笑,像是不会笑。

  此时看着一向疼爱长大的侄女露出这样可怜的表情,她也有些不忍,朝人招了招手,等人到了自己怀里,她才抚着她的头说道:“我没办法让陛下收回成命,但至少近些年,谢家二子在金陵只会是上宾而不是阶下囚。”

  只要天下还需要谢家,谢池南便是贵宾。

  若是天下不需要谢家了,即使他在雍州也无用。

  这一点,赵锦绣自然清楚,可她还是握着妇人的胳膊咬着红唇忍着眼泪不甘道:“可他应该做鹰的,为什么非要让他做笼中鸟?”

  赵忘忧手上动作忽然一顿。

  “……忘忧,你不该做笼中鸟的。”脑海中忽然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一个穿着龙纹白衣的男人出现在她的眼前,那是故去多年的先太子刘秀,当今天子的胞兄。

  先帝怕他死后无人守护刘家江山,便把她封为太子妃,想着刘、赵联姻,赵家自然得护好刘家的江山。

  她第一个未婚夫便是刘秀,

  他虽然自幼体弱多病却满腹诗书温润成风,是真正的君子,即使在死前也记着她的后路。

  他说“没有人生来就一定要做什么,你是凤凰,不是笼中鸟。”

  他说“我已经为你向父皇讨要了旨意,我死后,你不用再做刘家妇,忘忧,去找自己的路,不要为任何人而活。”

  那一卷圣旨埋在她闺阁院子里的玉兰树下。

  刘璋总说她是个没有心的女人,的确,她从未嫉妒过他的那些女人,甚至,她觉得她们可怜,常以自己的能力尽可能的庇护她们。可没有人知道,这样的她也曾深深地爱过一个人,也许就连刘秀也不知道。

  他总觉得她是被迫与他定亲的,却不知道当年他在玉兰树下一回眸让她手中轻摇的团扇都停住了。

  “姑姑?”

  耳边传来赵锦绣的声音。

  赵忘忧敛了思绪低眸,她还是一如既往那副冷静的模样,看到少女脸上渐渐平稳下来的情绪,问她,“好了?”

  赵锦绣摇了摇头,咬唇说,“我还是不高兴。”

  但也知晓如今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好在,金陵还有她,她绝不会允许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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