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 199 章_狩魔猎人的异世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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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刻就把它和头脑中的记忆联系起来,“他是位头脑精明,生财有道的聪明人。”

  “我相信你的判断,能告诉我是什么让你对他产生了这样的评价吗?”

  “您问我这个算是问对了,我在成为编辑前,曾当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记者。啊~记者的生活可不像您看到的现在的我,那时候要混乱得多,我当时办公的地方在酒吧和咖啡馆,舰队街有几个地方是记者的大本营,直到现在都是。没新闻可跑的时候,大家总是选择来两杯,然后玩着扑克牌、吐着烟圈喋喋不休聊天吹牛,一边试图从别人口中获取什么有价值的信息……有些老油条总是偷懒不自己去跑新闻,在酒吧里听到几句醉话就开始用想象力加工成一篇看似真实的虚假报道,幸亏那时的记者从业经历,让我现在懂得区分这部分没价值的投稿……

  扯远了,我说到哪来着?噢,对了,约翰·勒普顿医生有一段时间是我同行的新宠,他出身普通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一位瓷器店老板,在大学毕业后,他就四处闯荡,最早成名的地方是在法兰西,您知道的,那地方总是有很多乱党,虽然我们已经快一百年没用砍脑袋的方式处决罪犯了,但法兰西人着迷于斩首,由国王亲自设计的断头台每周都要处死很多人。勒普顿当时作为助手,协助一位研究脑科的著名专家莫尼斯博士,在刑场外高价买了一具尸体,将还涌着热血的新鲜脑袋飞快地接合到狗的身躯上,再注入充满活力的强壮公牛血,并对那颗脑袋接通电流……

  结果您猜怎的?本已经死去的人头仿佛活过来似的,脸部扭曲狰狞,牙齿紧紧咬住!真是太令人惊讶了,简直就像巫术!科学的力量将罪恶的灵魂从地狱拽出,所以那脑袋才会呈现仿佛受酷刑般的痛苦表情!当时好多报纸都破例报道了这起发生在我们敌对邻国的奇迹,文章几乎都冠以‘死而复生’、‘复活’之类名词……当然那颗头最终还是没活过来,但我想要是科学技术继续发展,也许要不了多久,人类就会彻底勘破生死的奥秘。”

  主编眉飞色舞地叙述着,作为后世人的伊薇特心知这不过是电流刺激了神经,让神经自己反射到还未完全死去的肌肉里,促使它盲目地运动。

  从另一方面看来,这个逸事也说明,约翰·勒普顿的确是有几分本事,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狗身和人头的血管缝合。

  “勒普顿医生的职业素养十分高超,可他赚钱的本事也不赖,在报道的热度还没结束的时候,他就明智地选择返回伦敦,把自己获得的荣誉折现。尽管他只是助手,那时候人们还记得他,他以此结识了几位慷慨的赞助人,运用得到的钱办起了诊所,还在一位赞助人的引荐下,成为阿尔卑斯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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