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二十四章:疯狂扫射_抗战之铁血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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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吐血。

  说实话,这个时候松木师团长已经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做的这个草率又有些冲动的决定,这次的对手,真的是快硬骨头,很难啃下来。

  不过已经到了这时候,后撤的话反而会闹出更大的笑话,只有一鼓作气拿下对手,才能挽回颜面,而且,对方的强火力不会持续太久,因为,对方的子弹不可能是无线的。

  尤其是重机枪,其每分钟消耗的子弹数都是以百发来计算的,敌人在第一时间就是用了重机枪,这都持续了十几分钟了,显然应该子弹也快打光了。

  “给我再次发动冲锋,要不惜一切代价拿下对手。”松木师团长再次下达了猛攻的命令。

  再说在山峰顶山的情况,何兴邦他们的重机枪连续的开火已经十几分钟,这个时候,枪管已经是滚烫无比,显然刚才的高强度不间断的射击,让重机枪也有些不堪重负了。

  这个年代,枪械虽然已经问世很长一段时间了,但是毕竟工艺还不是很完善成熟,依然有着不小的弊端,尤其是重机枪,相比后世那些加特林之类的重机枪,这个年代的重机枪只能是说是玩具枪。

  “没子弹了,重机枪的子弹打光了。”何兴邦忽然发现。

  刚才面对日军的冲锋,何兴邦是全神贯注的都集中在了射击上,心无杂念,专注于敌人,这才是一名枪神该具备的,以至于他忘了子弹都打光了。

  没有重机枪的火力压制,显然是抵挡不住日军的疯狂冲锋的,这也让何兴邦比较为难发愁的一点,不过,何兴邦也并没有慌乱,他迅速换上了九五式步枪。

  这是何兴邦委托德布劳内生产的一款半自动的步枪,这款枪的威力和性能,绝对是领先目前的步枪的,毕竟,这是一款十几年后才会问世的枪。

  林皓并没有让德布劳内生产太多,只是保证了特战旅能够每个人配备一把,并且配备了足够的子弹,这一次,何兴邦是带队且全副武装的来的,这子弹也带的足够多。

  九五式步枪的射程有限,但是精准度和威力十分的巨大,尤其是其穿透力,是目前市面上的步枪所不具备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九五式步枪就无敌了。

  每款枪械都有其特点和短板,没有一款枪械是万能和完美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如何因地制宜的选择枪械,扬长避短发挥这些枪械的特点,这才是一名枪王应该具备的。此时敌人一窝蜂的冲锋,九五式步枪强大的穿透力会得到很大的发挥。

  这个年代,虽说防弹衣,防弹头盔都问世了,但是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其中最大的一点就是在减震方面并没有得到完善,其次就是防弹衣太笨重。

  减震方面如果做的不好,极有可能防弹衣没被击穿,反倒是穿戴防弹衣的人被剧烈的冲击反震给震死,这在战场上都是有例子的。

  穿着防弹衣在加上背包枪械等,一个战士负重太沉重,极大的影响了战士的行军速度,自然的,一般情况下,战士都不会穿戴防弹衣,只有到**十年代,防弹衣才普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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