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九九八章 坑儿……_入侵娱乐圈的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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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余更不可能。”

  “那你说,麦小余现在这么折腾,图的是什么?”

  “舆论造势,便于将来收购……”

  郑可俞做了十几年擎天集团董秘,可不全是替宁致远干脏活,也有自己的能力。

  由于董秘的工作职责中,需要经常和证券交易所以及证监会联络沟通,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还要答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因此对证券市场较为敏感。

  按照他的判断,麦小余如此折腾是虚张声势,企图转移宁致远父子的注意力,真正目的则是为将来的收购舆论造势。

  收购一家公司,不需要拿到绝对控股权,甚至都不用拿到51%的相对控股权。

  只要麦小余手里拿到的股份,加上支持他的股东手里的股份,超过宁家和支持宁家的股东的股份比例,他就能成功将宁家踢出局,从而完成对擎天的收购。

  对于麦小余来说,这种方式的难度依旧很大,所以才想凭借自己的明星效应,通过舆论造势,争取广大中小散户的支,增加赢面。

  蚂蚁虽小,多了也能咬死大象。

  对于郑可俞的分析,宁致远深以为然。

  “这倒符合他的草根出身,也能解释他这段时间上蹿下跳的原因。幸亏有你提醒,不然我就被他的虚张声势迷惑了,认为他手中掌握了什么有力的新证据。”

  “宁董您主要是关心则乱,而且这段时间精力不济,所以才暂时没有看破。我想荣少早就有所察觉,听说他已经安排人张罗,在《九门》样片送审时给毙掉。宁董您后继有人,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好好歇歇了。”

  困扰宁致远的问题解开了,只是新问题又出现了。

  麦小余那句“我有金钱怼金钱,我有权势杠权势,不为虚名不为利,只要法律复公平”,在舆论上引起不小的争议。

  在他更新萌人官微、媒体广泛报道之后没多久,多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相继跳出来,公开指责他轻蔑国家法律。

  什么叫以金钱怼金钱?

  什么叫以权势杠权势?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从来不会为金钱权力所左右!

  麦小余的话,严重说明其三观不正!

  妄想通过金钱、权力来左右国家法律,这已经不是三不三俗的问题了,而是涉嫌犯罪!

  妨害司法罪!

  还“只要法律复公平”。

  这是几个意思?

  认为法律不公吗?

  还是认为有人妨害司法公正?

  国家倡导言论自由,你可以质疑,但是你要考虑你的身份和社会影响!

  作为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大放厥词,践踏国家法律精神,误导不明真相网民,破坏社会稳定安全,影响极度恶劣!

  争议不断,各种对麦小余上纲上线的批判,在法律专家、知名律师的带动下,逐渐在网络上蔓延。

  燕京警方官微点名批评了麦小余的错误言论。

  新华网、光明日报等官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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