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一章 再生父母_唐朝工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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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孙伏伽站台之后,地方法律法规建设的工作就算是正式开展。

  作为前大理寺卿,孙师兄也不是吃干饭的废柴。创新的东西暂时是没必要折腾出来的,但是把“约定成俗”的规矩成文成法,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

  整个武汉及武汉辐射地区的地方规章,就是把以往的新兴势力争取来的“惯例”,正式落实在纸面上。

  比如其中就有一条,凡江汉观察使府所制州县,唐人可自行通商。这一条并不严谨,但大方向已经指明,也就是只要是唐人,来了武汉地区,就有自由行商的权利。

  这个权利是微妙的东西,官面上来说,绝对不会鼓励行商,商贾贱业并非真的就是如何如何下贱。而是于帝国而言,绑定在土地上的农民,更加容易管理,整个帝国的社会环境,也就更加安定。

  “重农抑商”的本质,还是社会资源由谁来分配,且如何分配的问题。

  老张好不容易把人带沟里去,自然是乐见孙家老哥帮忙再飙一段车。

  孙师兄把这么个玩意成文成法,虽然只是地方规章,可这是很有标志性的东西。这等于是告诉天下,武汉对商业是鼓励的是支持的,对那些个有些小憋屈的二等废柴们而言,自然而然地就有倾向性。

  用脚投票么,想要让皇帝说鼓励商业,那是万万不可的。就算要这么干,也得拐弯抹角,披上这样那样的马甲,比如“皇商”,比如“怀化校尉”之类。

  都是啪啪啪,但带套还是不带套,还是有区别的,哪怕区别很小,至少心理上的区别很大……

  而且武汉并没有明文规定,说要支持商贾如何如何,只说唐人可自行通商。

  这里面的意思可以有很多种解读,但有一点,只说唐人没说胡人,在李皇帝那里,也是挑不出大错的。至于自行通商,行脚商也是自行,扬州大户百船过江也是自行。通往武汉行商是通商,武汉外出也是通商。

  反正只要李董没直接嘴炮说这特么违反了帝国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那最终解释权归武汉所有。

  孙家老哥表示这种业务在大理寺都玩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刑部批复改个字就能让案子颠倒乾坤的时代,不过是基本操作。

  针对商贸自由的权利,还有一个非常不起眼但其实很嚣张的一条。

  因为大量的新式生产设备、工业手工业装备都诞生在武汉,这就使得武汉的标准成为了新兴行业的行业标准,而外地的“山寨货”,不可能真的就照着标准来,而是自己怎么习惯怎么来。

  孙师兄干的事情,就是把“统一标准”,落实成了文法。

  轨距是多少宽,钟表是多少刻度……武汉的商业贸易都必须有一个统一的共同认可的标准,一切货物的生产和交易,都是基于这个“武汉标准”来操作。

  要是随便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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