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790章 人损案件_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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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赔偿二十八万多元的赔偿。

  这类案件属于人损案件,不是劳动争议类案件,这种案件我们也碰到过,顾问单位经常会有类似的案件发生,我们还是有一定处理经验的。”王川道。

  “王律师,您看对方提出的要求站得住脚吗?”常兴岳问道。

  “首先,我认为对方主张宿舍是公共场所本身就存在问题。公共场所是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交流、休息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

  典型的公共场所如图书馆、医院、电影院、餐馆等,如果客人在餐馆遭到人身伤害,餐馆人员选择袖手旁观是要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的。

  当然这也要看什么样的人身伤害,如果是地震等不可抗力,餐馆肯定是无责的;如果明明看着人挨打既不报警也不阻拦,则要承担安全保证责任。显然宿舍不属于公共场所。

  不用说宿舍,即便是宿舍楼也不是人人都能进的,只有特定群体才能出入,可以勉强算是公共场所,但是宿舍绝对不能算是公共场所,严格来说应该算是员工个人的私密场所。

  宿舍是特定人员居住、休息的场所,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得进入的,属于私人场所。员工在宿舍的床上掉下来摔伤,公司是不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的。

  至于对方提出的床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因为未能见到实物,我们也没有查相关国家标准,所以我不好发表意见。

  不过如果贵司的床铺都是有票据的可查的,即便法院真判决因床铺质量问题,要求贵司承担责任,贵司也可以向厂家索赔。”王川看过材料后说道。

  “床铺应该没有问题,都是我们公司统一从京东上采购的,有发票,有厂家,都能找得到。”小胡道。

  “嗯,那就没什么大问题了。目前主要是确定床铺的国家标准,因为我们没有专门研究过床铺的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所以这种问题需要查询下相关标准。”王川实话实说道。

  这种事不用说常兴岳了,即便是不懂法的高明喆也能理解,术业有专攻,一个人再牛也不可能什么都知道,更何况王川又不是家具厂的,他要是真知道床铺的国家标准才叫见鬼呢。

  “嗯,王律师,按照您的说法,我们这个案子应该能赢吧?”小胡问道。

  “我不敢打包票,不过从目前的材料来看,赢的概率很大。”王川道。

  “还有一个小问题,为什么对方要求我们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责任,而不是全部责任呢?”小胡一头雾水道。

  “这个可能是对方根据人损的规定,推测出来的。以往我们办过的案件这种人损的案子,管理方其实承担的责任一般都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大概是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之间,法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自由裁量。”王川道。

  “王律师,如果这个案子委托给贵司代理,律师费多少钱?”常兴岳想了想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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