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十一章 运营(下)_我的剧组非人类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就是信任值不够!

  但是吕锦这么一搞,横向对比直接就出来,效果就立竿见影。

  说白了,还是精准锁定,致命打击,不求一下推广多少,但只要推广了就有效果,只要你想买,我这里就是最好的选择!

  但这么做的副作用也巨大,同行的愤怒也不是可以无视的,就连供货商都不会接受。

  所以吕锦也是两手准备。

  供货商的问题简单。

  吕锦的准备方式就是直接购货,不要铺货,甚至不签长期合同,卖不动我认亏,不用找你退货,大不了单次进货少些。

  因为不用铺货,他的进货价还要便宜些。

  此外他们进货前都会先做横向对比,确认有足够的差价就可以做——说白了他们进货不是看这货好不好卖,是看市场同类产品有没有足够的竞争力,有没有横向对比后的足够降价空间,有没有让我无耻操作的空间!

  这么一来,供货商怎么能不给货?

  人家买的时候都不用告诉你我是哪儿的,随便用个名头就进货了。

  你掐的了我?

  所以供货商完全不是问题。

  至于同行愤怒问题到是比较严重,李闲云还是很重视声誉的,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很简单。

  再搞一家公司,把这个平台独立出去,看起来完全和易胜传媒无关。

  是的,这正是吕锦的小心思。

  他和李闲云不同!

  他本质上还不是大老板,只是打工的。

  打工人的心态和大老板的最大差别就是:我在名誉上没有太多可以损失的,我也不需要考虑太长远的未来,我只需要顾及好现在,不管将来会有多少代价,至少现在先起来。

  你只有发展起来了,才能坐在那把金交椅上假惺惺的说:“我当年为了成功,做了许多不得以的选择,现在不会再这么做了。”

  没发展起来你连忏悔的资格都没有——没人听你说话啊!

  而如果能做成,那好处就多了。

  首先吕锦也不是这APP的名义老大,他另外还推了别人在台前。其次这个APP就算做起来,李闲云也绝不可能把它收过来。

  它从存在开始就是四处皆敌,名声极差,官司和敌视会是它一辈子的命运。

  李闲云这么大的老板不可能自己背负这个,但吕锦可以背负。

  所以事情最好的操作就是:这家平台伴随争议谩骂同行敌视与官司成长起来了,接着就是转卖,原来的名义负责人退出。

  李闲云以收购形式拿下,还能洗白。

  卖良心起家的老板们最爱做的事就是在企业名声臭了后卖掉。买下来的公司做转型,抛弃以前野蛮生长的路数,顺带还可以装个无辜——那是前任创始人的事,和我没关系,现在我买下来了,以后不这么干了。

  是,以后是不这么干了,但是公司也发展起来了,不需要了。

  可就算这样,为了避嫌,李闲云还是不太会把它正式纳入易胜旗帜下。于是原老大替换,吕锦作为幕后策划人走上前台,接管这个平台,同时李闲云安心做个大股东。

  事情就算搞定。

  而吕锦也可以名正言顺的得到股权和控制权——在已经拥有的股权基础上,这个平台他还单要二十个点!

  李闲云同意吗?

  他当然同意!

  APP的成长之路从来不易,能成功就是一切。

  吕锦要是真能把这玩意儿做起来,尤其是这个APP很明显不会得到吕心梦能力的加成,做起来那就真是靠他自己本事。

  这种情况下,别说他要二十个点了,四十个点都不过分。

  吕锦要的不高,主要还是因为这家平台光凭这个恶心路数要发展起来还不够,还需要更多的上不了台面的恶心手段。

  这家平台注定会是一家臭名远扬的平台!

  这意味着它后面可能还有很多官司要打,可能还有赔款,搞不好还要关闭,要转移用户等等,后续也依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且这部分资金不在原计划里,高速发展的背后是数不尽的麻烦,而要解决这一切就离不开易胜传媒的支持。

  他们的法务,他们的资源,他们的金钱,甚至也包括部分上层关系。

  没有大树,别想作妖!

  在这种情况下,吕锦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这条举世皆敌的作妖之路!

  请收藏:https://m.ytdfnx.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