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卷五 90、庭审:妻子的控诉(…_局中局:妻子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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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市电视台法治频道记者的采访中指出,中院此举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民群众走进法庭,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的行为,监督法律的执行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力,只有让法律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运行,法院的审判才能够真正做到让人民满意。[聚阁.”target=”_blank””target=”_blank”.]法院的前面之所以要加上“人民”两个字,这就充分明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战略,人民法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人民满意,一切以人民的意志为出发点,人民法院是人民自己的审判机构,不是哪些个人、哪些组织的游戏俱乐部……

  在审判前召开的院党组扩大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会议上,还通过了另一项重要决议,为了贯彻市委对吴案面向公众、公开、透明审判的要求,同时也为了保证民众对热点案件的知情权,津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允许拥有正规新闻采访资格的媒体记者进入现场旁听并在不影响法庭审判的前提下做必要的记录,津川市电视台法制频道还取得了庭审现场直播的许可。

  就在审判开始的当天,“津川中院对吴仕立贪污受贿一案全面公开审理”登上了某国字号大报的头版头条,这家报纸还在报道的后面附写了评论员章。评论员章对津川的政法改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称津川“在政法改革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开创了此类案件在地方法庭真正公开审理的先河……章中称,与其它几处政法试点相比,津川的工作做的最好,值得推广的成果也最多……

  章指出,以往一些地方虽然也“公开”过,但都是邀请一些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们旁听一下,或者干脆内部找几个“群众演员”了事。但津川的这一次却有了变化,多家主流媒体首获入场证,电视台获准现场直播……最后,评论员章总结:津川市的这次改革代表了中国司法的进步,让中国司法在程序正义上又走出了最为坚实的一步。

  在前两天的审判中,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最后争论的重点再次落到了“干儿子送给干爹的礼物算不算受贿”、“吴是否为他人牟取了不正当利益”“吴天德是否为吴仕立本人”“情感破裂后发生的婚外同居和乱性的区别”等几个重点的问题上。

  控方最后一个出场的证人是吴仕立的前妻曲艳(审判前已通过起诉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曲艳在法庭上当庭控诉了吴仕立多年来的恶行,情感破裂分居后与他人同居的谎言不攻自破,最后控方检察官还出示了吴仕立参与洗钱的铁证:由吴仕立亲签名的与国外洗钱公司签定的资金运作协议,在授权方的位置上,吴仕立的名字赫然出现在了甲方的位置上。

  辩方律师称,那些合同虽然不是伪造的,但有一点是可疑的,也就是吴仕立本人并不懂英,一个连合同都看不懂的人怎么可能在合同上签字。吴在回忆起这份合同时表示,他是真的记不得了,由于他化水平的关系,很多件都是秘代签,即使是确实非要他签字的地方,也都是在秘的“帮助”下进行的……

  应被告人的要求,法庭还让吴仕立本人当庭确认了自己的签名。之后,辩方律师又以关键证人“有精神方面疾病”和“证据因个人恩怨有偏见性”为由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法庭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以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控方检察官当庭向法官出示了一份由津川市第五人民医院一个星期前出具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

  在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吴仕立开始了最后陈述,吴仕立一改一审时的悔罪态度,表示他没有贪污,更没有犯罪,有的只是一些礼上的往来,法庭上所辩论的那些事情、特别是什么十五亿,根本就与他无关,他只是一个受害者。在到自己的生活作风问题时,吴仕立痛哭流涕,自己对不起党多年的教育和培养,在工作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才渐渐地迷失了自我……吴仕立的“最后陈述”引发了法庭旁听席的哄堂大笑……

  后续连载稍候继续……(下一章21:0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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